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,我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管理人员3名。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应聘条件
(一)遵纪守法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(二)身体健康,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;
(三)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和年龄要求。
1.财务人员(1名)
(1)学历要求: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;
(2)专业要求:管理学相关专业,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的优先。
(3)年龄要求:45周岁及以下。
1.食堂管理人员(2名)
(1)学历要求: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;
(2)专业要求:专业不限,食品、酒店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。
(3)年龄要求:40周岁以下。
二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
(1)第一阶段:2025年1月3日—2025年1月9日。
(2)第二阶段:若第一阶段未完成招聘时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聘满员为止。
2.报名所需材料
应聘者需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应聘部门联系人邮箱(85772080@qq.com)。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,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其他资格证书等。
(二)资格审查
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,审核通过后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。
(三)面试与考察
1.由用人单位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面试与考察小组,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面试考察工作,并确定拟聘人选。
2.面试考察内容、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按照报名情况确定。
(四)体检
由应聘者自行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,费用自理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,入职时提交“健康证”。
(五)公示与聘用
在红河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(http://hq.uoh.edu.cn/)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三、薪资待遇
(一)本次公开招聘的食堂工作人员参照《红河学院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》进行管理。薪资待遇:具有会计师职称的财务工作人员月薪4000元(含个人缴纳保险费用);不具备会计师职称的财务工作人员、食堂管理人员月薪3500元(含个人缴纳保险费用),根据工作年限逐年递增,每年递增100元。
(二)聘用人员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等,保险费用由个人自行缴纳;学校负责缴纳意外伤害险。
四、联系方式
报名联系电话:0873-3699806(方老师)
资产与后勤管理处
2025年1月2日